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让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做一个依法维权的消费者,3月15日上午,擂鼓镇社工站携手擂鼓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盖头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盖头村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社工和志愿者向大家发放宣传单,社工向村民们宣传了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新修改消法的条例解读,深化村民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在宣传讲解过程中,社工向大家介绍了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日,并借助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案例向村民们宣传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提醒大家保存好消费凭证。同时针对大家现在经常网购的现象,重点宣传了有关网上购物的注意事项并着重宣传了12315维权。
此外,社工还针对老年人更容易被诈骗的情况,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防诈十招。尤其是对保健骗局、养老骗局等常见的骗局进行宣传,让大家保持警戒心理,不贪便宜,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端正保健理念,警惕推销。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维权能力,而且通过现场发放与维护消费者权益、预防诈骗等有关的宣传单,引导消费者懂法、守法,学习科学、现代的消费及维权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加强防诈能力。
(“3·15”维权防诈宣传活动现场)
(拟稿:陈香汝 审核:吴章永 签发:苏天明 报送单位:擂鼓镇)